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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9节(2 / 2)


  “没那么夸张,我自己的身体我知道……”陆惊风无所谓地摆摆手,挣扎着要起身,又被按着肩膀重新薅回去。

  林谙的声音像是从千年寒潭里撩出来的,泛着森然冷气,“我劝你,最好乖乖躺着,再动我就收拾你。”

  陆惊风缩缩脖子,确实不动了。

  不是他怂,而是他理智在线,瞬间给自己找个三个理由。一是眼前的林谙让他忽然想起一件这两天被他遗忘的事实,那就是这人的脾气其实相当不好,还记得当初在医院,他就是随口戏耍了一下,这人都能恼羞成怒杀意萌生,谁知道他一个克制不住会做出什么来?;二是,他突然发现,换回自己身体的林谙今非昔比,二人之间的力量相差实在悬殊,就现在,自己看似轻巧地被按住一边肩膀,却已经彻底动弹不得;三是,通过这段时间的相处,他基本摸清了林谙的性格,吃软不吃硬的典型,严肃情况下绝对不能正面挑衅,否则容易引火烧身。

  “那我打急救电话,让救护车来。”茅楹手忙脚乱地掏出手机,关心则乱,平日里威武霸气、杀鬼不过头点地的社会一姐这会儿脑袋一片空白,突然智商掉线,“对了,急救电话是多少来着?要不我直接让张祺回……”

  没等她说完,林谙手一抄,稳稳地将人抱起来,闷着头,大步流星地往前走。

  “诶?你去哪里?”茅楹拎着高跟鞋,一路小跑着跟上,由衷地感叹一声,“哇……你居然这么轻松就把一米八的风哥给抱了起来?不是,现在不是这个问题,喂!林弟弟!下山不是这个方向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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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施展追踪阵极其耗费体力和精神力,加上受了内伤,陆惊风在被林谙打横抱起来之前,就头一歪,陷入了深层次的睡眠状态。

  庭院里的野猫又“嗷嗷”地挠起了门,苏媛披上外衣下了床,横竖也睡不着,索性拎着猫粮开门喂食。

  “你们这些磨人的小妖精,给你们吃食也不惦记着好,平常在观里遇见了唤你一声,趾高气昂地竖着尾巴都当没看见,白眼儿狼,就跟我那儿子一模一样。”苏媛一边撸着猫,一边嘀嘀咕咕地抱怨着儿子说离家就离家,招呼也不打一个,真叫人寒心。

  说曹操曹操到,夜幕里现出一个人影。苏媛一抬头,就瞧见自家那位小祖宗颇为狼狈地从院门口闯进来,路过她时,冷面煞神似的施舍下一个眼神,像是在说:这么晚不睡觉,出来招魂?

  当然,林家家教严格,他不可能真的这么说,而是换了种委婉的说法:“夜里阴气重,注意身体。爸呢?让他来帮我看看这人伤着了哪里。”

  看他怀里抱着一人,火急火燎的,还满脸关切和紧张,苏媛的第一反应是惊喜交加,浑身热血都沸腾了:怎么着?自己家养的这头傻猪总算开了窍,学会拱人家白菜了?

  然而等她兴奋不已地略一打量他抱着的那人,虽然头脸都深深地埋在他怀里看不清,但就从穿着和体型上看,是个大男人无疑,当下心又凉了半截。

  果然猪傻到一定程度是开不了窍的,没窍可开。

  “你先把他抱去客房……”苏媛拢拢外衣,拍拍手站起身,一句话施施然刚起了个头,林谙雷厉风行、走路卷着风,抱着人直接噔噔噔上楼,进了自己卧室。

  苏媛在背后看得惊奇,咦了一声,有些纳罕。

  如果她没记错的话,汐涯从初中开始,就严令禁止任何人包括父母踏入他的房间半步,隐私和领地意识强到令人发指。苏媛刚开始抱怨儿子性格孤傲不亲人,到后来,一度担心这孩子将来可能会因为不想有人跟他分享一半的床单,而选择终身不婚。

  现在看来,是她滑稽地多虑了,今天朋友都可以进,到时候关系更进一步的爱人又有什么不能的?

  前提是,他得先有个爱人。

  别人家的父母有个长得稍微上道点的孩子,就成天担心孩子早恋学坏,不务正业,苏媛就从来没有这个烦恼,她儿子的青春期独树一帜,沉迷于修炼法术和锻炼出八块腹肌,脑袋里永远缺根恋爱的筋。看见女生就冷脸,就差直接在脑门儿上贴上告示:只想飞升,异性勿扰。

  大学期间,有世家女儿跟他同一个学校,对他有点浪漫旖旎的小心思,跟妈妈来家里做客的时候打听起林同学的喜好,苏媛对人家闺女很是满意,笑吟吟地把自己知道的全都告诉了她,还给她加油鼓劲。结果呢,隔天儿子就甩起了脸子,足足跟她冷战了大半个月。

  某天苏媛看一部狗血电视剧,被里面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爱情感动得涕泗横流,谈兴大发,扭头问身边正在训练大清剥核桃的林汐涯:儿子,你喜欢什么样的姑娘?

  林汐涯瞟了她一眼:我这么完美的人,世上哪有女人配得上?

  这句话过后,苏媛再没提起过这档子事,她深刻地明白了过来,用现在网络上时髦的话说,就是——凭自己本事单的身,轮不着别人来操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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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陆惊风这一觉睡得很累,做了许多光怪陆离的梦,一帧一帧跟放电影似的。

  梦到在孤儿院里的时候,为了抢一块饼干与大孩子打架,被揍得鼻青脸肿;梦到老顽童一样成天没心没肺、故弄玄虚的师父;梦到一起捣鼓汽车零件时满脸黑油的午暝……

  那次行动之后,茅楹再也没见过午暝,一个活生生的人出了门,只是不见了而已,并非明明白白死在跟前。一天没有亲眼看到尸体,她就始终坚信哪天他还会回来,兑现给她买婚纱的承诺。

  别人也这么安慰她:别伤心,可能会回来的吧?

  只有陆惊风知道这个可能的概率为零。

  没有尸体,是因为午暝死无全尸。

  他不敢告诉茅楹,他眼睁睁地看着她深爱的男人中了世上最恶毒的邪咒,眨眼的功夫,就在他面前迅疾地化成一滩血水。

  对死亡的恐惧在那滩血水咕噜咕噜冒着沸腾的气泡,缓缓流淌到足下,染红他裤脚的那一刻,达到有生以来的顶峰,空气中浓烈的腥臭使他的胃疯狂抽搐,全身肌肉不受控制地痉挛起来,他一边歇斯底里地叫骂一边弓着腰呕吐,直到筋疲力尽,再也喊不出声、也再也吐不出任何东西,他就倒在了血泊里。

  脸颊跟午暝的血亲密接触的那一刻,他这条命就已经不再是他自己的。

  陆惊风的睫毛微微一颤,想睁开眼睛,却始终使不上力,眼皮上似乎载着千斤重的炉鼎。

  但他不会轻言放弃,还有很多事等着他用这条换回来的命去完成。

  五年前他能平安醒过来。

  这一次当然也可以。

  他终于睁开眼。

  入目是洁白的天花板和简约别致的冷光吊灯,身下是柔软舒适的床垫,突然被拉回现实,陆惊风有些木然,呆滞了良久才动动手指,缓而慢地眨了眨眼,耐心等思绪回笼。

  扭过头,发现离自己很有一段距离的床边,还有一人。

  林谙换了一件米白色的丝绸衬衣,抱着双臂、交叠着双腿,靠坐在床头,以一个很端庄的姿势,安静地垂头打着瞌睡。

  他似乎是刚刚沐浴完毕,周身还笼罩着些微湿意。他的头发看上去质地偏硬,所以平时能够全天候完美地保持啫喱水定好的造型,但洗完头之后发丝就会松散地垂落下来,正好遮住那两道傲气凌人的剑眉,加上这会儿闭着眼睛,敛去了那股生人勿近的气场,整个人明显变得平易近人。

  谁能想到,当年那个内裤上画着奥特曼打小怪兽、狼狈柔弱的小屁孩,居然在很多年后,脱胎换骨,长成了这么一个嚣张跋扈、欠扁起来让人牙痒痒的货色?

  陆惊风左右端详,好看是绝对好看的……难道日后我就是被这妖孽的皮囊所迷惑的吗?陆惊风啊陆惊风,没想到你原来竟是这么肤浅的人?

  不不不……意识到自己跑偏太多,他立刻悬崖勒马,回头是岸,移开目光狂眨眼。

  一切都是陆焱清那老头儿信口胡诌,什么天喜撞红鸾,命定良缘,恩爱缠绵……对象是女人也就算了,莫名其妙整出个男的不是天大的笑话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