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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3节(1 / 2)





  “干嘛非上赶着讨打呢?”

  肩窝下传来闷闷的声音,“本来就挺乌龙的一事儿,解释清楚就好了,一个死活不肯说明白,一个上了火就失去理智,真还别说,你们父子俩都挺犟的,亲生的没跑了。别蹭了,头皮给你蹭秃噜了,尤其是你!”

  “我什么?”

  “为什么不肯配合我?我这戏台子也搭好了,戏也唱完了,你就轻飘飘鼓个掌就可以落幕了,成心讨打早说呀,我就不费恁大的劲把锅灰往自己脸上擦往回捞你了。”陆惊风埋着头,从兜里掏出手机,开了机,在屏幕上戳戳点点,边数落边编辑短信。

  “那不行,不成心讨打,怎么能听到你对我的真情告白呢?”林谙的目光扫下去,直直落进了陆惊风松垮的领口,眉梢一弯,“话可说清楚了,是你先喜欢的我,也是你先招的我。一锤定音,不可更改了。”

  “?”陆惊风就知道这关躲不过,老脸一红,结结巴巴,“定什么音?我我我,我那是……”

  “我知道,事急从权。”林谙打断他,摆出落落大方的姿态,宠溺地揉揉他的脑袋,“你害羞嘛,说不出口,我懂。咱俩心知肚明就好。”

  “……”

  “而且今天这顿发作,迟早是要来的,有没有误会不重要,重要的是让老爷子借题发挥好把一肚子气撒出来,知道我跟你的事之后,这两天我看他憋得难受,吃不下睡不着的,把身体熬坏了,那我可就真成不肖子了。”林谙把汗湿的刘海撩上去,露出平静的眉眼,跟之前与林天罡抬杠时的样子截然不同,“其实就算没有你,没有性向问题,我跟他之间也逃不过这一顿爆发的。太多理念不同,他为我规划好的路我不想走,我坚持的东西他也不理解,和平的表象总不能维持一辈子。”

  陆惊风似懂非懂,毕竟他没有一座道观好继承,贫穷果然限制了想象。

  “这些好无聊的,我们还是来谈谈你是什么时候喜欢上我的这件事吧!”林谙话锋一转,跃跃欲试的表情跟条见着骨头的大狼狗似的。

  怎么又回到这个话题了!

  一笔糊涂账,陆惊风乱得很,他自己也理不清,索性一挥手,揭过这茬,着眼于当务之急:“先说说你现在怎么办吧,被家里赶出来了有地方住吗?手头有钱吗?我看见你妈给你使眼色了,等林观主气儿一消,你应该就能搬回去了,这段时间我给你临时找一酒店,房费我垫……”

  他红着脸,一通叽里呱啦,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在说些啥,反正只要能把话题扯开,说什么都无所谓。

  “酒店就离办公室近点,交通费也省了,我估计以你的性格手头也没啥存款,一朝被扫地出门就只能靠朋友扶贫了,唔……你干什么?”

  在他叨叨叨的攻势下,林谙半蹲了下来。

  “?”

  只见他脱了自己脚上的黑白格纹的拖鞋,轻轻放到陆惊风面前,扬起脸:“傻瓜,怎么鞋子也不穿?”

  “没,没来得及。”

  陆惊风当时火急火燎地从二楼跑下来的时候就赤着脚,之后也一直没找到机会穿上鞋,打仗似的闹了一出,又被林谙拖着走出二里地,这会儿满脚泥灰。

  他自己都快忘了没穿鞋的这茬事了,有点尴尬:“我没事儿,皮糙肉厚的,你自己穿着。”

  林谙没答话,目光灼灼地盯着他的脏脚丫看,陆惊风有点不自在,摸摸发烫的耳朵尖,左脚蹭右脚,蹭完,右脚又蹭左脚,灰尘和着脚汗涂均匀了,更脏了。

  他更窘迫了,往后退了半步。

  “躲什么?”林谙一把捉住他的脚腕,也不嫌弃,半跪着,把脏兮兮的脚微微抬起来,视若珍宝般放在掌心,检查完发现除了脏没有伤口,再细心地拂拭起脚底,等囫囵揩干净了,强迫着塞进拖鞋里,另一只脚也依样画葫芦,照做不误。

  从头到尾,连眉头也没皱一下。

  陆惊风此刻的心情格外平静,热风拂面,知了长鸣,他垂着头看这个男人认真专注的眉眼,那种呵护和细致,一腔不容忽视的情意,从骨子里散发出来,落实到行动上,像一涓润物无声的细流,温暖纯净,慢慢濡湿了一颗干瘪的心。

  是的,男人。那一刻,陆惊风转变了观念。

  其实在很长一段时间内,知道林谙就是林汐涯之后,他都只把这人当成孩子,毕竟第一印象太深刻,当年的林谙就是一个瘦瘦小小的半大孩子,缩在怀里也没什么重量,昏迷的时候还哭鼻子。

  现在一想,他已经记不清那孩子具体长什么样子了,满脑子都是后来的林谙,俊俏中带着侵略性,性格不好,嘴巴很贱,但人不坏。

  两个人在一起之后,生活会变成什么样子呢?会像茅楹跟午暝那样吗?

  陆惊风忽然就对这个问题产生了零星兴趣。

  这对他来说是很稀奇的,他从小到大,时常就一个人呆着,师父不在的时候多,在的时候屈指可数,基本就像个偶尔造访的客人,他几乎想象不出家里总有别人的场景。

  会很热闹?还是会有点聒噪?

  陆惊风的脚沾了灰尘,灰蒙蒙的,但依稀能辨认出底下藏着的羊脂玉般的肌肤,脚上的皮肤比身体其他部位更白,可能是常年不见阳光的缘故。脚弓隆起挺翘的弧度,脚掌修长也窄,趾甲修剪得圆滚滚的,底部是粉红色的。

  很难想象一个男人的脚长得这么秀气匀称。

  林谙摩挲着那脚趾的指甲盖,如饥似渴地欣赏着,转而又抚上脚腕,没等指腹落到实处,猛地一顿,触电般撒开了手,四肢僵硬地站起身。

  陆惊风没注意到他的反常,穿着大一号的拖鞋踢踏了两下,脚感不错:“拖鞋挺软,啥牌子的,改天我也去买一双。”

  “哦,你买不起。”林谙面无表情,一句话打消了他的念头。

  陆惊风:“……”有钱了不起啊!有钱还不是被老爸打出门?

  林谙这会儿心虚,不太敢正视他,刚才他捧着陆惊风的脚,脑海里不知怎么的,就划过一些不可描述的画面,把这双脚这样那样,把脚的主人翻来覆去,尺度之大,画面之淫乱,自己都吓了一跳。

  他好像变得色情了。林谙不动声色地把脸转向一边,自我剖析起来,才后知后觉这种想法貌似涌出过很多次了,一沾上陆惊风,他的脑子里就自动填充进各种令人血脉喷张的黄色废料。

  那边陆惊风像是突然意识到什么,咦了一声,捞起裤腿左右检查一番,完好无损,又看看手腕,安然无恙,还想掀起衣裳,想去摸摸肩胛骨。

  “别看了,镇棺钉的伤口全都愈合了。”林谙知道他在奇怪什么,连忙按住他掀衣服的手,别开眼睛,他这会儿不能再受一丁点刺激了,主动解释道,“你昏迷的头一天,那些伤口就自动不见了,焱清道长说,可能是体内的业火自动修复了。”

  “这么神奇?”陆惊风半信半疑,“可也不能连疤都不留一个吧?”

  林谙也纳罕:“没亲眼看到之前,我也不信。但焱清道长说,你们焚灵派已经往上数八代人都没练到过三重天境界了,业火修炼至三重天,承载其巨大能量的炉鼎本身会产生什么样的变化很难说,任何奇迹都有可能发生,只能走一步看一步。”

  陆惊风有点木然,直着眼睛指指自己:“三重天?我?”

  林谙点头。

  陆惊风沉吟一声:“哦。”